6月22日,广东省财政厅发文称: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,其在珠三角9市缴纳个税已纳税额超过应纳税所得额15%的税额部分,由珠三角9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,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《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》,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、紧缺人才可自愿申报,包括香港、澳门永久居民,香港入境计划的香港居民,台湾地区居民,外国国籍人士,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等。同时,申报人需是国家、省、市确认的高端人才,或在国家、省、市重大创新平台的科研团队担任技术或管理骨干。
早先在5月26日,深圳副市长王立新提到:“政策对海内外的人才进行15%所得税的优惠,……你100万薪,本来要缴45万的税,现在只要缴15万的税,你一下子多了30万。”虽然其对税率理解并不准确,但仍引起广泛讨论。这依据的是2019年3月14日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《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》。
粤港澳大湾区最早在2015年“一带一路”文件中提出,2017年列入《政府工作报告》,2019年颁布2019年颁布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》。吸引符合规划产业发展的境外高端、紧缺人才,是相关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来源于AI财经社